无论是保安人员,还是普通公众,在经历危机之后总会在心理上留下创伤,需要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各种突发性灾害事故不仅会对人们造成身体上的损伤,还会对他们的心理产生剧烈的冲击,诱发一系列心理创伤。灾难造成的强烈惊吓和悲恸刺激会使人处于一种非正常的心理状态。心理救助就是对发生情绪心理障碍者进行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使其尽快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以正确地判断事态的严重性,积极面对现实。
心理救助能够帮助受灾者及家属稳定情绪、化解悲伤、分担忧愁,增强他们的承受能力,预防或减少灾后长久的心灵创伤,协助救援工作更有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生活和经济运行带来的损失。
保安员作为最早接触各种紧急突发事件的群体,是最先救助各种严重灾难者的先行军,客观要求保安员必须学习并掌握必备的心理学知识和心理救援策略。在救治受灾者的同时,懂得有效的心理救援,帮助受灾者在度过生理应激期的同时也尽快度过心理危机阶段,让身心两方面都得到良好救助。自觉运用救援策略与方法,有目的地帮助处于剧烈矛盾冲突中的人们安全度过心理危机期,正确面对,从容等待救助,是保安员的责任和必修课。
危机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心理
一、危机事件中的受害者。
根据对事故的统计,危及城市安全的危机事件主要有火灾、水灾、瘟疫、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建筑倒塌、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恐怖事件等。根据灾害的种类与程度,可以将受害者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指直接暴露于灾害环境中的人。受害者对蒙难时的惨景记忆深刻。他们心理和躯体受到重大的创伤,甚至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反应。这类人的灾难后遗症往往程度较重,持续时间长,若不及时给予心里疏导与支持,则很可能直接影响以后的生活和工作。
第二类一般指第一类受害者的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朋友,由于他们与受害者有着直接的关系,当灾害来临时,眼看亲人死去或遭受伤残,会产生强烈的悲哀和负罪感。
第三类指身处在现场的工作人员,他们除了具有第一类受害者的心理反应外,很有可能在持续的救灾活动中自觉、不自觉地产生很深的悲哀反应和负罪感受,最终减弱救援时的信心。
第四类指非灾区民众。根据他们距离灾区的远近及与受害者关系的亲疏,而表现出不同的心理反应,这一群体往往是灾情发生后社会得以稳定的重要队伍。能否快速高效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与干预,是减少灾害负面影响的关键。
二、危机事件中的人员心理。
保安员的日常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危机事件的发生。危机事件会导致现场受灾人员和参与救援的人员出现一些心理应激反应,这些应激反应持续影响人们的心理感受和心理判断能力,出现心慌、失眠、做噩梦、感觉飘飘然、注意力不集中等现象的人数也会激增;还有人过量饮酒或者服药,形成精神依赖;甚至导致自杀率升高。
急性应激反应实际上是灾害发生后立即出现的心理反应,通常持续几个小时或几天便能恢复,而创伤后的心理应激障碍通常在严重灾害后延迟发生,潜伏期一般为数周,有的则更长。不论是急性心理应激反应,还是创伤后的心理应激障碍,如果不及时诊治,心理伤害则会转化为身体疾病。因此,通过现场心理救助,对危机事故中的人群进行精神干预是非常有必要的,它可以帮助受灾者最大限度地缓解灾害带来的痛苦及由此引发的心理障碍,帮助其在灾难事件过后能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常见的灾后心理应激障碍表现有:失落感、人际压力、忧郁症、癔病、精神病。这些心理问题会在灾后的不同时期出现,有些会立即出现,而有些则会几个月后才出现。不同年龄、性格和生活阅历的人对灾变压力的承受能力和心理反应也不同。据调查,即使是现在,唐山大地震的幸存者的理创伤仍然难以愈合,他们中的一些人依然生活在灾难后造成的心理创伤的阴影里。
危机事件中人员心理反应的识别
当人出现心理危机和情绪危机时,会失去理智,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自我控制能力减弱,如果再缺乏一定的外界阻力及约束,极容易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下面以火灾事故为例,谈谈面对火灾危机时人们的心理与行为的误区。
即使是非常小的火灾事故,也会使人陷入极度的恐惧中。恐惧会破坏人们的理性判断,而失去了理性判断,人也就成了毫无个性、没有主见而又盲从的人。人们汇聚成群,共同拥有不安和恐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恐惧感。面对火灾时人特有的心理,使他们可能采取一些非理智的行动,从而导致更加严重的灾害。这个丧失理智的人群是由本无联系的人未经组织而形成的团体,混乱时,如果没有可依赖的人,就会深深陷入周围的恐慌氛围无力自拔,并由于不安而易于听从谣言或错误的诱导。从心理角度看,火灾危机中的人群具有下列特征:
因为共同关心的问题而聚集在一起。处于危机事件中的人群形成一个团体,该团体是偶然的、临时产生的,是—个没有任务分担的团体,易于受周围人的感隋所支配。
愿意靠近人群。危机事件中的人们更容易汇集到一起。他们的心理危机和障碍互相影响,起到相乘的作用。遇到危机时,现场的烟雾、异臭、停电、嘈杂等恶性感觉刺激经常会导致恐慌。当人们对情况无法做出冷静判断时,往往找不到正确的逃生路线,甚至会沿着原来的逃生路线来回往返。
朝着光亮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就寝之外,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明亮的环境下。所以人有一种本能的向光性,对黑暗总有—种不安的感觉,因此,当突如其来的烟雾遮挡住视线,陷入无法照明的黑暗世界时,习惯上都朝着有亮光的方向逃跑。
回避危险。火灾现场有烟和火时,人们往往朝着看不见烟和火的方向逃跑。此时,疏散行动变成了只着眼于眼前危险的单纯行动。被烟和火追得走投无路,没有其他逃生办法时,往往会采取从高处跳下等意想不到的冲动行为。
盲目从众。不是自己理智地判断逃生的方向,而是跟在前面的人或是大多数人的后面,漫无目的地乱跑。
其他:火灾现场由于烟雾和火的刺激,人们的判断力便会减弱,再加上身体感觉不适,就更容易惊慌失措,从而延误采取疏散行动的时机。所以在危机事件中—个很小的因素,也会导致恐慌的发生。
危机事件后心理救助的措施
目前,心理救助已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保安员培训也相应进行了一些心理训练方面的探索,但主要针对保安员自身的心理训练,而对于灾害事故现场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危险的干预内容方面的教育和训练还很少。保安员实施心理救助主要针对三类人,根据危机事件的特殊性,采取适宜的心理救助措施。
加强对第一类受害者的心理现场干预与疏导。人们在抢险救援时,往往忽视了现场的心理干预帮助。如某地在对—跳楼轻生者救援过程中没有采取合适有效的心理干预与疏导,而造成轻生者罹难。对第一受害者的心理干预与疏导有重要性和时效性。
对灾害事故现场周围的第二类受害者进行心理干预与疏导。抢险救援现场往往会出现大量的围观者或者受难者家属朋友等,如果不能及时地进行疏散、引导和干预,就可能造成其心理的恐慌、激动、愤怒,甚至出现阻碍救援、对现场人员采取暴力的倾向。
对参加抢险救援的其他人员等第三类受害者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参与抢险救援的人员同样也会产生心理障碍。如曾参加一次重大交通事故救援的保安员,多年后还会不时地回忆曾经发生的现场情境,并由此产生焦虑甚至恐惧。因此,保安员自己也应相互安慰、相互鼓励,自身疏导不良情绪,减轻心理恐惧。
根据危机事件的特点采取适宜的心理救助措施。下面以交通事故的现场心理救助为例,来说明如何采取适宜的心理救助措施。
交通事故的紧急救助,不仅有医学上的,还应存心理学方面的。心理上的紧急救助措施对受伤者的治疗康复有很大意义。为此,德国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多特蒙德大学心理专业的专家们进行了长期大量分析研究,提出了交通事故心理学紧急救助的四项措施:
一是要使事故受伤者知道,他们在这里不是孤立无援的。为稳定伤者急剧波动的情绪,应对惊恐的伤者讲:“我一直待在这儿,直到救护车来。”另外,让受伤者知道施救者已经采取了什么具体措施,例如,救护车是否在途中等,这样可减轻伤者的心理负担,使其不放弃希望。
二是呵护受伤者,不让其被围观。陌生好奇的眼光对受伤者会产生不良刺激,观众的喁喁私语对受伤者的心理也会产生负面效应.因此,对围观者应劝其散去。
三是寻找合适的体位尽可能使伤者减轻痛苦,并与伤者保持适当的身体接触。救护者对伤者身体无疼痛的轻微接触,能使伤者得到温暖和抚慰,例如,轻握一下手,拍拍肩膀等友好爱抚的动作。同时不要站立,以缩短和伤者的感情距离,通常是蹲跪或俯身于伤者身边。如伤者衣服过紧而不舒服,应小心翼翼予以放松;如伤者衣服撕烂,身体裸露或天寒时,应为其盖上被单。
四是讲与听。讲话能使伤者感到一吐为陕,特别是经历了生死浩劫的惊吓之后。如果伤者讲话,要耐心地倾听。现场救护人员应以亲切柔和的语调讲话,即使对失去知觉者也应这样,绝对不许有斥责之声。还可以问伤者是否需告知家人和亲朋,同时就此与伤者聊一下,但不能显露出对伤者伤势的胆怯和畏缩,以避免伤者恐惧心理加重。倾听,就是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肺腑之言。倾听时不要随意打断倾诉者的讲话,不要随便否定倾诉者的看法,也不要向倾诉者乱下保证。倾听时要专心致志,思想集中,不可东张西望。
此外,还应加强疏导和防范。疏导:强烈的情绪会影响当事人的认知能力,造成“一叶障目”,全盘皆黑,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疏导,能帮助当事人走出认知误区,客观地看待问题。防范:在心理危机时期,人往往会做出极端之事。要善于发现危险信号,例如当事人如果说“活着没意思”,或者对家属嘱咐后事,就需要引起注意;发现受害者有不能解释的反常举动,如清理自己的衣物,处理自己心爱的东西或闭门独思,也应引起警惕;若有严重抑郁或厌世情绪,经劝说无效时,应及时陪其去心理咨询中心诊治。